患白血病的妇女忌怀孕
2012-06-07 21:58:25 来源:
白血病是造血组织白细胞系统恶性肿瘤,俗称血癌。急性白血病病程短、病情重,患者能怀孕和维持妊娠至足月者很少。白血病妊娠可使母体白血症恶化,治疗困难,对患者危害极大。
白血病妊娠对胎儿也不利。急性白血病妊娠,胎儿死亡率可达60%;慢性白血病孕妇或许能将妊娠维持到足月分娩,但新生儿先天性愚型的发病率是正常孕妇的15—20倍。患白血病的孕妇出现的乏力、食欲低下、贫血、低热、头痛、鼻衄、皮肤出血点等常见病症都会对胎儿产生不利影响。白血病患者通常要施行化学药物治疗,在妊娠早期,这些抗癌药对胚胎和胎儿均有危害。若病情确需使用化疗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以利于疾病的治疗。
所以,白血病患者应严格避免怀孕,一旦怀孕,要毫不犹豫地施行人工流产。妊娠至晚期者,要到医院作“高危”分娩准备,包括应用铁剂、叶酸、输血、抗感染等。分娩前应充分
准备行剖宫产,并预防产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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