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遇啥情况须立即看医生
2012-06-11 12:22:43 来源:
一旦确定怀孕后,您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产科检查计划来确保自己与胎儿的健康。
在正常情况下,凡怀孕12周内确诊早孕并继续妊娠者,均应进行产前初诊,并进行登记及检查。以后应从怀孕4个月开始,每4周检查一次;怀孕28周后,每2周检查一次;怀孕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
除上述例行的检查外,遇到以下情况,您一定要尽快看医生:
1.出血。怀孕时有任何出血现象者必须尽快去妇产科检查。早期怀孕出血可能是流产或宫外孕的症状,也可能是与怀孕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疾病,如宫颈息肉、发炎或子宫颈癌等。怀孕中期以后则要注意是否有早产、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子宫颈闭锁不全等。
2.腹痛。与怀孕直接相关的腹痛,在初期怀孕以流产、宫外孕为多,中期以后则可能为早产、胎盘早剥,或是与怀孕无直接相关的阑尾炎、肠梗阻、消化性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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