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按摩应注意哪些禁忌?
2013-01-31 11:57:48 来源:www.yunyuhome.com
(1)禁忌症
急性传染病期。 急性感染性疾病,如脓肿、败血症等。 皮肤病及烧、烫伤局部溃疡,碍于施术者。 急性出血性疾病,如吐血、呕血、便血、鼻出血等。 恶性肿瘤患者。 孕妇保健按摩系非专科治疗,妇科某些疾病,如胎漏、胎动不安且下血、堕胎先兆、小产等也为禁忌证。 (2)注意事项 保健室内要保持适宜温度、清洁、安静;禁止吸烟。 施术者要和蔼,态度严肃;术前应讲解保健过程的注意事项及术中反应,便于受术者与施术者之间的配合。 施术者要注意保护手的光滑、润泽性;注意手的清洁卫生;勤修指甲,甲不可留过长;施术时不可戴手表及戒指等首饰用品,以免损伤孕妇皮肤。 选择适宜施术体位,根据孕月、胎孕情况,选择体位,勿挤压胎腹、阻碍气机,以免引起胎腹不适感或损伤;自主呼吸,不可屏气,肌肉放松,体位舒适,以便顺利完成保健手法。 过饥、过饱及饭后1小时内,不宜行按摩保健。 按摩术毕,应略事休息,一般需10~15分钟即可;气候炎热、体质虚弱、晚期妊娠者,可适当延长时间,以养息气机,也便于观察。 操作手法,应轻柔适宜,先慢后快,先轻后重,达到轻而不浮,重而不滞。 施术后应避免风寒,出汗者尤应注意,以免邪客为病。本文标题:孕妇按摩应注意哪些禁忌?
地址:http://www.yunyuhome.com/yunqi/jpsj/66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