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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视患儿的“四早”原则
2013-02-02 21:39:46 来源:www.yunyuhome.com

       低视力是一个视力残疾的概念,患者因先天或后天眼部疾病,虽经眼科各种治疗(药物、手术、常规镜片等)视力仍低于0.3。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老年人,60岁以上患者占低视力总数的75%。低视力患者往往都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需要社会各界的救助。

 

  引起低视力的病因,不同年龄阶段病因不同。老年患者以白内障、黄斑变性、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神经萎缩,还有青光眼、角膜病等原因引起。儿童低视力的主要原因是先天性遗传性眼病,如先天性眼球震颤、先天性白内障、角膜病、视神经病变、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白化病等。  

 

  早发现、早诊断、早用助视器、早期康复

 

  据医生介绍,平时在儿童斜弱视力门诊中,也常会发现有低视力儿童。尤其是一部分的先天性眼球震颤、先天性白内障患儿,但过来检查时往往已经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低视力儿童要早发现、早诊断、早用助视器、早期康复。”这“四个早期”对于患儿今后的健康成长有积极意义,因为对于儿童来说,1岁到2岁期间是眼睛发育最关键的时期,而治疗时机的选择非常重要。

 

  新生儿或婴幼儿的低视力早期很难发现。如何尽早发现儿童低视力?

 

  医生认为,父母应建立起带幼儿做定期眼睛体检的意识,一旦发现孩子眼睛有问题,如小儿眼睛呈凝视状态、眼睛不能追随目标、有眼球震颤等情况,就要立即去医院找眼科医生检查。

 

  一部分低视力儿童如果能提早发现,并进行合理治疗,是可以获得有效视力的。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应早期手术、早期预防。术后要定期复查,防止并发症,并给予适当的增视训练。对于那些手术或药物治疗及常规屈光矫正仍无法提高视力的儿童,可通过专业医生的指导,借助低视力助视器的帮助,改善他们的视功能。

 

 

 

本文标题:弱视患儿的“四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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