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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山东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召开少年审判工作消息宣布会,颁布了一批职校学生犯法案例。
被告人闫某某,男,1999年11月20日出身,捕前系某电脑学院学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闫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产生性关系,其行动依法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闫某某系初犯、偶犯,犯法时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认罪立场较好,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补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其大年夜轻处罚。按拍照干司法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分析,本案系一路被告人与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人平易近法院在解决词攀类刑事案件时,一是保持双向保护原则,在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俘当权益时,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俘当权益。二是重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其他权益,避免办案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2016年1月16日下昼,被告人闫某某经由过程同伙刘某某介绍与被害人肖某(女,时年15岁)了解,后三人于当晚在某小区合营喝酒。闫某某趁肖某醉酒落后入卧室睡觉时,欲强行与之产生性关系,遭到肖某的对抗。刘某某听到异常,进入该房间,肖某趁机跑出卧室,后又被闫某某扶回床上。闫某某趁肖某醉酒、损掉对抗才能之机,强行与肖某产生性关系。
本案中的两个未成年人,感染喝酒恶习,大年夜量喝酒后不克不及自控和自我防护,一个锒铛入狱,成为强奸犯,一个成为被性侵对象,心理和身材受到严重伤害,令人可惜。未成年女性心智发育不成熟,自我安然防备意识不高,缺乏预防性伤害的才能,轻易成为性伤害的对象,在碰到伤害时不知、不敢、不克不及及时想办法向他人求救和进行自救。
人平易近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发明,被告人闫某某走上犯法门路的原因之一是家庭教导和治理缺掉,自身司僧衣识淡薄,年少放肆,不克不及克制本身的欲望。在此,大年夜力呼吁社会、黉舍和各位家长重视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和须要的性教导,让未成年人进修司法常识,建立法治崇奉,建立健康的性不雅念,加强未成年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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