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医疗设备受贿 三医院中高层落马
2012-11-28 02:15:58 来源:
拍案 公检法司,天网恢恢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实习生王骞广州市中院近期对三宗医疗卫生系统的受贿案分别作出终审判决,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设备科原科长林永雄,花都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原主任温晓玲,荔湾区中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雷海燕,分别因受贿罪获刑5年、5年、10年。三宗案件有相似之处,即三名中高层干部均栽在医疗设备、医药试剂采购回扣上。
判刑5年
设备科长受贿15 .6万
年近六旬的林永雄,原是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的设备科科长、后勤设备管理科副科长(兼保卫科科长)。2005年5月,在其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医疗设备采购的职务便利,在采购过程中,收受了挂靠广州人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周金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港币10万元(折合人民币10.6万元)。周金明证实,在2004年时,林永雄所在的医院要购买一批病床,他想代理珠海伯轩品牌的病床,于是直接约林永雄吃饭。饭后,他给了林永雄一个信封,里面装有港币10万元。
2007年,林永雄在采购医疗设备过程中,收受佛山市南海富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刘娜(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3万元。刘娜称,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采购了其公司代理的小肠镜,她打电话给林永雄见面,送给他3万元。
2009年7月,林永雄还收受了广州市信宏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业务员赖志勇(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2万元。综上,林永雄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5.6万元。2012年3月26日,林永雄向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后通过家属退缴人民币25万元。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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