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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比基尼走秀惹争议 是否立法限制儿童广告
2012-11-23 19:07:31 来源:

  近日,武汉国际会展中心的汽车文化节现场上,几名身着比基尼的女童车模亮相,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现在电视屏幕上以儿童形象为内容的广告越来越多。一项调查显示,当前儿童广告已占商业广告的20%以上。为此,岳阳市人大常委、九三学社岳阳市委专职副主委郭跃平呼吁,在商业广告中用儿童来直接宣传产品,不仅有使用童工之嫌,而且有可能伤害儿童稚嫩的心灵,必须予以制止。

  郭跃平认为,儿童广告主要有以下两大危害:一是引发家庭的大量不良消费。看电视的儿童对商业广告缺乏辨别能力,他们争相模仿,不仅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而且由孩子引导造成了诸多不良消费。二是对代言儿童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过早地让儿童充当商家的挣钱工具,让孩子过早涉足市场经济和商业活动,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尽管《广告法》第8条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但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事实上,司法领域禁止儿童拍摄广告或者参加商业活动,早已是国际惯例。《加拿大广告标准准则》规定,不得将儿童作为广告对象。而瑞典更是立法全面禁止12岁以下儿童电视广告,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明令禁止儿童广告的国家。”郭跃平说。

  郭跃平建议通过立法来限制“儿童广告现象”。可借鉴国外做法,全面禁止面向12岁以下儿童做广告,规范面向12岁至17岁少年的广告,让儿童广告现象逐步“销声匿迹”。同时,设立专门的由教育、心理和媒体专家组成的广告审查部门,负责对儿童广告的内容加以审查和把关。

本文标题:儿童比基尼走秀惹争议 是否立法限制儿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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