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眼镜店贴隐形眼镜承诺书 部分品牌不合格
2012-07-24 04:15:32 来源:
调查中,不少商家在显著位置贴出了不经营未注册隐形眼镜的承诺书。本报记者 杨磊 摄
从7月1日起,本市销售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的商家,必须持有“角膜接触镜零售许可证”。记者走访多家眼镜店发现,部分眼镜公司的门店出示了“承诺书”,承诺经营合法。
而部分个体经营的眼镜店店员称只有生产许可证,却不知有零售许可证。
本报实习生 柏可林记者 顾金华
茂昌、宝岛等眼镜店
门店显著位置出示“承诺书”
“我们的承诺:绝不经营‘未经医疗器械注册’的角膜接触镜。凡经营的角膜接触镜,都具备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能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窗口中查询到。”
在茂昌眼镜店(第一八佰伴分店)的隐形眼镜专柜上,赫然陈设着如上的承诺书。商店营业员向记者介绍,隐形眼镜的零售许可证在入驻商场时,就已申领完毕。记者提出能否出示零售许可证,营业员指了指承诺书,说:“这能证明我们是合法经营的。”
与茂昌眼镜店一墙之...
本文标题:多眼镜店贴隐形眼镜承诺书 部分品牌不合格
地址:http://www.yunyuhome.com/home/29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