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停播33条违规电视广告 涉及医药等领域
2012-07-23 19:04:36 来源:
国家广电总局19日通报,总局办公厅13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播出“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通知说,近段时间以来,一些电视台播出的“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61号)、《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规定。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违规的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要严格遵照总局有关规定,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服务广告进行全面自查,凡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播。
◎ 名单
医药广告
“祛毒复肝组合”
处方药广告
“溶栓脑通胶囊”
“九虫抗栓胶囊”
“消癌平口服液”
“参黄养阴胶囊”
“调经至宝丸”
“速比欣抗栓胶囊”
“林碧莎前列安通胶囊”
购物短片广告
“波速挺”
“芭啦芭啦透脂爽”
“美国高菲特快速长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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