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手足口病身亡 北京佑安医院赔偿17万
2012-06-18 02:52:37 来源:
三岁男童晓峰从天津到北京佑安医院治疗后身亡。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法院终审判决佑安医院赔偿死者家属经济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7万余元。
据患儿晓峰的家长称:2010年6月14日晓峰被北京儿童医院确诊为手足口病重症,转北京佑安医院住院治疗。6月14日凌晨3时许,患儿在佑安医院急诊,家长将相关病历出示给接诊医师。但佑安医院对于患儿的病情未予重视,在对患儿进行输液之后即让患儿回家。2010年6月15日10时许,患儿再次至佑安医院就诊,输液完毕的时间为当日1l时左右。此时,该院医师及护士仍告知家属让患儿回家。在患儿家属强烈要求入院的情况下,佑安医院才对患儿急诊留观。此时患儿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最终于2010年6月16日11时59分死亡。法院判决北京佑安医院赔偿患儿家长经济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7万余元。
本文标题:幼儿手足口病身亡 北京佑安医院赔偿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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